商品管理之超市残损商品巧妙处理
[日期:2008-10-13 ] |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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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损商品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超市的费用及利润,也是衡量一个零售连锁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尺度。
那么残损商品是指什么?首先,工作人员头脑中要有明晰的概念,做到心中有数,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残损商品按种类分为商品破损、短缺、质次、标识不全、变质、计量不足、超保质期、不能食用等;按流转环节分为进卖场前(包括采购部下订单、配送中心、超市内仓)和进卖场后(上架前和上架后)两部分;按残损程度分为可以退换和不可以退换,可以降价销售和不可以降价销售。
对于残损商品各部门应协调处理,一般来讲,残损商品发生在哪道流转环节,就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采购部负责处理:
质次、假冒、伪劣;进配送中心当天内发现的破损、短缺、变质、超保质期、临近保质期商品。对上述两种商品负责退调、削价、报损处理。
配送中心负责处理:
商品送至卖场,验收时发现的残损、短缺、质次商品;储存过程中发现的残损和邻近保质期商品;商品送至卖场内仓后3天之内发现质次、超报警线的商品。对以上3种商品负责退调和报损。
卖场店面负责解决:
直送商品流转过程中的残损商品;上架后的破损、短缺商品;上架前后,超保质期和变质商品;上架前后人为造成的破损和无使用价值商品;商品售后发现的变质或不能食用,不能使用商品。对以上五种商品负责退调、削价、报废处理。
残损商品处理有它的原则:
报转残损商品仍可使用或有使用价值的商品,经营管理后可以上架销售的,应立即整理封口,继续上架销售,减少商品耗损;凡因质次、假冒伪劣,供货商运输造成破损、短缺或低于邻近保质天数的商品,均应办理退调;对不能退换的残损商品,分别作削价处理或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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