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之服务员百分考核标准
[日期:2008-10-13 ] |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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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员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扣30分。
2、 病、事假可用当月休班替代,超休1天扣当月平均分20分。
3、 开餐前、后请假1小时扣20分,开餐中,请假1小时扣40分。
4、 旷工一次当天考核0分,旷工1天扣当月平均分数50%,超过1天,当月考核分数为0,超出部分顺延至下月扣除。
5、 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未经主管、领班批准私自替换班或无特殊情况捎信、电话请假均视为旷工。
6、 上岗未按要求着工装、工袜、工鞋、工号牌,工装不整洁或有破损者发现一次扣5分。
7、 女员工上岗未着妆、浓妆艳抹或喷洒香水味较浓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8、 上岗时间佩戴手饰(结婚戒指除外)、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发现一项扣5分。
9、 要求员工不留怪异发型,女员工发不过肩,男员工不留鬓角、胡须,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扣10分。
10、 吃带用异味的食品后上岗,发现一次扣5分。
11、 不了解菜品、酒水价格或没核实菜单,多收或少收一次扣15分,引起客人投
诉一次扣20分。
12、 不了解本酒店的基本情况和餐厅销售的产品知识,未能及时给客人提供服务
者一次扣5分。
13、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多次督导者一次扣
10分。
14、 准备工作不到位,出现空档一次扣5分。
15、 发现失误不能及时制止或纠正者扣5分。
16、 对客人投诉或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圆满解决并不及时上报领导,一次扣10分。
17、 操作声音过大,一次扣5分。
18、 客人提出需要帮助,无回应,一次扣5分。
19、 对客人服务时不使用礼貌用语者,对客人不热情或出现撵客现象者一次扣
5-10分。
20、 当值时间聚堆说笑,嚼口香糖,聊天,吃东西,大声喧哗,干私活,接打私
人电话,看书报,打闹,嘻笑,发现一次扣5—10分。
21、 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私自会客者扣10分。
22、 递送物品不使用托盘者一次扣5分。
23、 不服从工作指令,当众与领导顶撞扣50分。
24、 无论何种理由与客人发生争执,一次扣20—50分。
25、 工作中发现违纪现象不及时报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者扣20分。
26、 工作中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或带情绪上岗扣10分。
27、 不爱护公物、对物品造成损坏者根据轻重扣5—15分,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28、 在岗吵架斗殴、造谣生事,破坏团结带来恶劣影响者,每项扣20分以上。
29、 未经经理批准擅自给客人加菜,加酒水者扣15分。
30、 站位不规范,一次扣2分。
31、 客人进入餐厅,迎宾员不到位,服务员不及时到位,发现一次扣3分。
32、 对客人就餐要求,传达有误,一次扣5分。
33、 检查卫生一项不合格扣5分。
34、 就餐器具不洁净,一次扣5分。
35、 泔水、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超过容器2/3,一次扣5分。
36、 离岗前,不检查水、电、气等的安全情况,一次扣责任人10分,发生事故由
责任人负责。
37、 撤餐具、撤台面及补允餐具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分。
38、 工作主动,热情受到客人表扬的一次加10分。
39、 有合理化建议提出,一次当月平均分加5-10分。
40、 对部门或单位有较好影响的工作或受到值班总经理的表扬,一次加当月平均
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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