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所耳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确实正在准备作出调整,虽然具体的措施如何还不太清楚,但改变是肯定的,这对经销商和消费者来说是好事。”日前,北京广通雷克萨斯店总经理张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事实上,这个信息在几天之前已经得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的印证:已经执行两年之久,备受经销商质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正在加速酝酿变革。
专业人士认为,《办法》的实施,使经销商的地位由与汽车厂家的合作变为汽车厂家的从属。汽车生产企业掌控了汽车经销商的发展命脉,经销商如何经营,经营的规模、范围、地域,利润空间都由厂家左右,而成百上千万元的投入和巨大的周转资金压力却由经销商自行承担。据奔驰在中国地区的销售商透露,每个销售店都必须按照奔驰的要求进行建设,初期投资就超过3000万元,如果没有维修,则销售返利就会降到8%,即便是所有设备一应俱全,也只有11%的返利。
此外,《办法》规定,汽车品牌销售企业要按照厂家要求建设统一的汽车品牌形象系统和售后维修保养体系,从而压抑了经销商和维修保养企业的品牌建立,造成了同一品牌下服务无优劣的假象,弱化实际的服务质量,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伤害。
今年8月1日,我国的《反垄断法》将正式实施,而汽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现行的《办法》违背了反垄断精神,必须实施调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更新之日似乎已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