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读者向本报反映称:“青山一药店内销售一种名叫‘邦和’的‘山寨版’创可贴,与‘邦迪’很相似,均被摆放在非处方药类。”对此,药监局工作人员称,“邦和”不属于药品,必须与药品分开摆放。
市民质疑“山寨”创可贴
昨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位于青山绿景花园对面的同济堂药店发现,这种名为“邦和”的创可贴在包装和名称上与“邦迪”创可贴相似,均摆放在非处方药药架的最底层。
记者购买了“邦和”和“邦迪”两种创可贴,价格分别为2.5元/包和2.0元/包。经比较,前者外包装标明“浙金食药监械(准)字2007第1640001号”,后者标明“国药准字H10920011”,并在商品名下标明了药品名“苯扎氯铵”;前者产地是浙江义乌,后者是上海。药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邦和’不属于药品而属于医疗器械。”
保健品与药品应分区摆放
武汉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邦和”创可贴由当地行政部门批准,有合法的批准文号,属于合法商品,但因不是“国药准字”号,不能称为药品。
该负责人介绍,药监部门已对危害性较大的口服类“山寨版药品”进行了重点整治,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要求撤柜,对于保健器械要求药店必须与药品分区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