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济部对中国产玩具反倾销行政复审结果的修改
2006年10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上发表公告,对中国产玩具(税号为9501—9508)反倾销行政复审结果做出修改。
1. 1994年11月25日,墨经济部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玩具征收从2.58%至351%不等的反倾销税,但对命名为“专利产品”的玩具不征收反倾销税。
2. 2000年12月15日,墨经济部结束对中国产玩具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宣布将继续征收5年的反倾销税,并对专利产品的反倾销机制进行修改。
3. 2006年10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表公告,表示对税号为9501.00.01,9501.00.03,9501.00.99,9502.10.02,9502.10.99,9503.20.03,9503.20.99,9503.30.99,9503.41.01,9503.49.99,9503.60.02,9503.70.02,9503.70.03,9503.70.99,9503.90.05,9503.90.06,9503.90.09,9503.90.99,9504.40.01,9504.90.06,9505.10.01,9505.10.99和9505.90.99的专利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4. 本公报在公布之日十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