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要求,凡在北京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要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
备案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基本情况将被记入北京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并通过“北京市建设网”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向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