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规范之收银员、吧员岗位责任制
[日期:2008-11-05 ] |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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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台人员工作期间不准携带现金,特殊情况应在上班前交予本班经理保管,下班后取回,违者没收全部
现金。
2、收银员、吧员不允许留存、携带优惠券进入工作岗位,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3、收银员、吧员、输单员不允许用电脑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事项(打字或玩游戏)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次开除。
4、客人在结帐后出示优惠券时,应及时请示部长或经理签字证实(客人离开之前),返还客人优惠金额,
严禁收银员诈单,违者开除。
5、严禁收银员向客人索取小费或不给客人找零,一经发现给予罚款(索取或未找金额10倍)。如有长款
要及时上交财务,违者重罚。
6、收银员无权为客人私自打折、抹零或提供其他优惠,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经理。
7、总台人员登记手牌及发放备品要及时,如开牌有遗漏均按门票价格赔偿,备品发放不及时或漏发,将给
予经济处罚。
8、结帐后,收银员要及时将消费清单打出并交予客人。坚决杜绝收银员补打帐单现象,如客人结帐后一分
钟内还未将帐单打出,均视为违反财务制度,给予50元/次罚款。
9、总台发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发放登记程序,尽量压缩发票使用量,严禁私开、私售发票,一
经查处,给予重罚。如有客人需多开发票,必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
10、收银员应认真辨别真伪钱币,收取假币后果自负。
11、客人预留各种押金,必须填写收据(一式两联)给客人,退款时收回,以备核实。
12、客人订房收取押金后,要及时通知楼上下单、输单,如有延误给予经手人罚款(20元/次起)。
13、免单结帐时,收银员应大写注明消费金额,并请客人签字后再由由石总签字确认方可,否则后果自负。
14、输单员要及时准确输单,及时自行对帐,如漏输、输错单据均按经济损失赔偿。
15、吧员不允许外借任何商品,坚决杜绝补缺商品现象,如有丢失或外借,均按企业售价赔偿,并给予罚
款。
16、吧员每日要对本吧台商品、酒水等进行细致盘点交接,做到日清日结、帐实相符,如有丢失现象,查
明原因,追究责任,按价赔偿,原因不明予以重罚。
17、吧员要不定期对商品、酒水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变质、过期、破损等现象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所
售商品、酒水要遵循先进先出法进行销售,坚决杜绝人为过期而造成浪费现象。
18、总台、吧台人员填写日报表,要做到字迹清楚、核算准确,每日如有二处以上错误者,罚款10元,累
计重罚。
19、收银员、输单员、吧员要认真保管本岗位使用的各种票据及单据,不得撕毁、丢弃任何单据,违者20
0元/张罚款,不得善自处理跑单、漏单等事件,违者赔偿经济损失并给予重罚。
希望各相关工作岗位的人员能够理解、支持、配合企业财务管理,严格遵守此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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