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母亲带孩子上街,见一位老人不慎将满篮蔬菜弄翻,撒在路上。孩子刚要蹲下来帮助老人,却被母亲拉起就走。只听她说:“没你帮忙,人家也能行。你替他捡了,也没人知道,走吧。”
不久前,新加坡8万名中学一二年级的学生,参加了一个特别的活动,他们人手一本名为“日行一善”的小册子,记录自己所做的小小“善行”。如果一年之中有了80个“小善”,便可获得一枚铜质徽章,佩戴于衣领之下。获得了徽章的孩子受到鼓励,那闪光的徽章也时刻提醒他处处“与人为善”。
其实,无需寻找,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可以遇到做善事的机会。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这就是说,不要以为坏事很小不至于造成很大危害就去做,也不要以为好事很小不会有人记得就不去做。“善”虽小,也是对社会有利的事,多小的“善”也值得去做。不但我们自己要多做好事,还要像新加坡那些学校一样,教育和鼓励孩子们多做善事。这不但可以培养孩子从小有一颗爱心去对待他人,关心他人,也会使他们增强社会责任感。这样的孩子长大了,才有可能尊敬老人,孝敬父母,不辜负家长对他们的期望。
一位社会学家指出,我国的儿童教育正在由只会读书的极端走向只追求才艺的极端。确实,许多孩子能歌善舞,学书法,练英语,让许多人啧啧称奇。但仔细考察这些孩子的个性发展和行为习惯,就会发现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当前,一些家长将素质教育片面地理解为才艺培养,“重才轻德”,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育不成熟,受家庭、学校、同龄群体和大众传媒的影响很大。如果在这个时期不做好品德培养,孩子极可能形成不健全的乃至畸形的心理,并会缺乏许多在早期社会化中必须培养起来的品格、观念和能力。
教育工作者们认为,3岁至12岁的儿童时期,是孩子个性形成和发展、自我观念增强的最重要时期。在这个阶段,应该着重培养孩子的自主性、主动性、勤奋性和道德品质。这时必须教会孩子的东西有:学会控制自己、区分善恶,与亲人和同伴建立良好的关系和情感,发展道德性并具备一定的价值判断态度,发展人格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