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张旭东 韩洁)高房价、高暴利……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北京、深圳等城市不断攀升的房价,令普通百姓望房兴叹。
按照“企业成本是定价基础”的市场规律,建房成本常成为房地产开发商逃避房价高涨指责的极好理由。实际并非如此,权威部门的调查报告及不少经济学家指出,“巨额利润”是造就高房价的决定因素。
“一口价”背后:隐藏房产商超额利润
“不给任何解释,都是一口价,北京三环以内动辄每平米上万元。”在 社科院工作的龚先生本周跑了不少楼盘,他打算买一所100平米左右的房子。
目前,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掌握着交易活动的主动权,购房者对房屋交易信息了解甚少。“天知道房屋成本是多少?售楼员除了喊一口价之外,都懒得理你!”有着博士学位的龚先生,试图多了解些买房知识,结果撞了一鼻子灰。
其实,几乎所有房地产商都不会主动向购房者公布房价成本,否则,便泄露了其背后隐藏的巨额利润。
通常来讲,“土地价”“建造成本”(含建筑安装成本、配套建设成本、运营成本、税金等开发间接费)和“开发利润”是房价的三个主要构成部分。
现在土地施行“招、拍、挂”市场机制之后,抛去背后的灰色交易地带,地价随市确定。不过,房地产商一般都不会把楼盘地价告知购房者。
对建造成本,据2005年某部委对一家房产企业开发项目的调查,相关浮动价格从高计算,一般6层砖混楼房每平米约1930元;高层楼房每平米约2400元。
“土地价”和“建造成本”可归纳为建房实物成本,按此估算房价并非高得不能接受。但另一部分“开发利润”,才是高房价的真正源头。
以2005年深圳市不同地区的10个楼盘为例,根据权威部门提供的调查报告,其开发利润占到房价的15.33%至62.23%,远远高出一般企业利润。分析表明,房地产的高利润并不在于对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也不是通过压缩建造成本而取得,而是与房价之间联系紧密。
“开发利润和房价之间存在互相影响与决定的关系,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房价越高开发商利润越大。”这份报告一针见血地指出,“房地产开发商追求超额利润的主要做法,就是维持高房价。”
“房地产存在暴利,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说,“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利益机制不平衡,造成财富在短期内向开发商聚集,是导致该行业暴利的根源。”
垄断性定价:投机营造高房价的砝码
不透明的建房成本,决定了不透明的高房价。即使是同一个楼盘,价格也总是没有理由的随时上调。
以北京市玉泉路附近的“远洋山水”楼盘为例,今年3月份均价还是5900元/平米,到了6月份均价便上升至7200元/平米。“仅3个月,每平米便上涨了1300元,有什么理由让我信服?”楼盘附近的居民王涌说。
不过,对北京房价近年来的持续高涨,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倒是亮出了“房价上涨是硬道理”的言论。
经济学家王小广对此类观点予以坚决驳斥。他提示风险并举例称,在北京西三环北端的紫金庄园和万寿路边的恩济花园,1998年时单价超过了8000元/平米,而到2004年底基本都跌到了不足6000元/平米。
王小广认为,近年来房价暴涨及房地产暴利的直接原因,是过度的投机炒作。
房价形成机制扣除成本因素外,还有土地资源与商品房供求关系、企业品牌、市场竞争策略、消费者心态等多种因素发挥作用。不过,这中间许多因素很容易被开发商利用,进行投机概念炒作,营造高房价。
业内人士分析,土地实施招标拍卖以后,呈现价格变化较大的特点。因此,土地价格的波动,很容易成为房地产企业制造高房价的重要理由。
货币分房制度改革和贷款消费观念的深入,喷发出巨大的购买能力,市场上也明显出现了透支及奢侈消费,从而引发了投机需求。由此,购房者心态也常被巧妙利用,房地产企业运用“捂盘”“业务情况不公布”等手段,借机抬高房价,造成虚假业务繁荣。
此外,绿化率、水岸房等策略,更是屡屡被开发商拿来提高房价。
“由于不透明,任何东西都可被当作提高房价的砝码。”易宪容说,以市场化的名义,房地产企业不仅可以垄断性定价,而且也容易把房地产市场产品的成本让整个社会来承担,获取巨额收益。
抑制暴利:关键看调控政策执行力
为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力度不可谓不大,措施不可谓不全,然而政策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更新统计表明, 房价仍“逆势走强”,10月份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业务价格同比上涨6.6%,涨幅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以10.7%的涨幅名列首位。
易宪容表示,调控成效不理想的关键,并非调控政策的滞后性,而是房价过快增长带来的调控政策执行不力。
今年以来,宏观调控中不断收缩的银行信贷,并没有对房地产投资增长产生多大影响,相反国内银行信贷却表现为迅速扩张趋势。同时,房地产业融资渠道也正通过引入外资来打破国内信贷的收缩限制。
一些房地产企业针对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和监督措施,采取相应的逆向对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宏观调控和政府的监管作用。经济适用房政策在执行中“走样”、大中型高端商品房频频抬高价码等已是见怪不怪。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相关部门对上述“走样”行为视而不见,对房地产中的突出问题长期保持“噤声”。有的地方把“鼓励房地产发展、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千方百计引资”作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要诀”,全力搞土地与房地产的城市运营,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营造地方政绩。
泡沫型增长的高房价,是阻碍 经济航船前行的危险暗礁。王小广指出,高房价不仅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而且会严重阻碍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专家们强调,建设、国土、财政、金融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等环节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地方和企业执行调控措施的监管力度,促使房产利润趋向合理。
“只有在一个健全的市场里,利润才能通过资源的流动而实现平均化,杜绝暴利的产生。”易宪容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