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根据教学和
管理工作的需要,将计算机配备到各办公室,供教师和
管理人员使用。
(2) 学生不准随意使用教师办公电脑,因特殊原因需使用者,必须征得教师同意,有关教师必须在场。
(3) 办公室计算机确定专人
管理,
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计算机设备,督促使用者正确使用计算机,杜绝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
(4)
管理员和使用教师不得擅自拆开机箱,如机器出现故障或需要添加新硬件,须向电教组报告。
(5) 不得随意调换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严禁浏览反动、黄色站点,严禁上班时间利用计算机上网聊天、玩游戏。
(6) 违反本规定者,将严肃处理。打扫卫生时,要保护好计算机设备,清洁计算机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7) 教师办公室上网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由作息时间确定),因工作需要,节假日上网者,应事先报告有关部门批准,并通知电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