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销售的FD模式(Fullfillment Distribute)严格意义上来讲不是一种销售模式,更像一个网络状物流模式和严格限制下的代理模式的综合体。说直白些就是一个物流、资金流的平台,换句话说,是代理制与直供模式相折中的产物。
FD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削减或者干脆取消了一部分大区域(省级以上)代理商,采取下派、组建分公司等方式,实现省级直供销售的模式。既减少了中间环节,又加强了对终端的管理、对价格的掌控,全国主要门店不但可以实现直供,而且还享有信息的透明化和及时化,每天厂家都能得到全国销售终端的零售量的完整数据,各个层面的批发商、渠道各个环节每天的进、销、存,每一个机种每一种颜色的销量,都能在当天获得。FD意味着厂家加强对渠道的掌控,将责权集中,削弱省级代理,实行大面积直接针对零售卖场的直供。
整个流程是,厂家在各省建立FD,FD直接归厂家管理、对厂家负责。这时候,FD就是类似于一个仓库、一个中转站而存在的,它们不能赚取手机差价,货从厂家到他们手里再到终端经销商手里价钱几乎相差无几,他们只能赚取返利。说起来,比较直供模式而言,FD只是多了一个中间环节。
摘几段话参考理解吧:
FD模式是一套适合诺基亚这种产销量大的知名品牌的分销模式,但不一定适合所有厂商。首先要求采用FD模式的厂商品牌认知度要很高,这样才会团结一批零售商组成联盟。此外,产品线一定要丰富,这样才会形成大批量的市场出货量,因为没有一定的量,FD模式体现不出优势。
实施FD模式有非常严格的基础条件,一必须是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这样才可能让一批零售商心甘情愿的跟随着一起冲锋陷阵,进而形成一种“联盟”的优势;第二,产品线一定要丰富,也就是要求研发要有长远的规划。中国地域广阔,丰富的产品线可以最大限度的做到与当地的“潮流”相符,由此才能保证市场稳定;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出货量,FD模式必须以巨大的市场出货量为核心保证,做不到这一点,FD模式就丧失了它的优势;第四、还要有一支善战的战斗团队。这四个基本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够给各环节提供相应地“保护”,才能确保渠道的忠诚度。